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五一”假期将至,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督促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按照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现将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1.不得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
2.不得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
3.不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下属、学生家长)礼品、礼金(含电子红包);
4.不得以任何名义使用公款相互宴请,不得接受学生家长请吃;
5.不得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私房菜”等场所;
6.不得用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利益相关人的旅游安排;
7.不得违规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8.不得违反交通法规驾车出行;
9.不得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10.不得未经报批擅自离开工作地;
11.不得违反各地各部门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规定。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履行监管职责,做到令行禁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以上率下,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体教职工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全局观念,认真遵守通知要求。校纪委将对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进行问责。
中共兰州交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