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我省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申报受理及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上级有关要求及我校申报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派出国项目类别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3.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3-24个月
三、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等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
四、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各项目规定时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各项目推荐时间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5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
2.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2015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6日-20日。
3.请申报人在各项目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316室)。
六、学校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和熟悉出国项目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非学生类)准备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后,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份(“西部项目”一式四份,一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请在每份材料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按材料清单顺序要求进行装订。申请表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本人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3.由所在单位统一填写《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同时将每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不超过500字)一并发至人事科电子邮箱rsk@mail.lzjtu.cn。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公派留学项目。
2.西部项目申报时必须提交邀请信。自2015年起,留学资格有效期将调整为1年,即2016年12月31日。本次申报暂不要求外语成绩,但同等条件下,外语合格者优先录取。
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访问学者每3个月须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工作单位汇报留学成果。
4.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自2015年起,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5.为使我校申报人员增加录取几率,请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详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明确是否重点推荐并详细阐述推荐理由以及将会为该职工创造什么条件等,并注明是否为“重点学科、专业领域”人员。
6.人事处只受理教职工申报。
7.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未经学校推荐,仅网上提报材料者一律无效。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请人一览表》
人事处
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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