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通知,我省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申报受理及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上级有关要求及我校报名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派出国项目类别
1.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包括中学英语教师子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子项目、高校英语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高校专业课程教师出国研修子项目以及其他个人渠道联系项目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4.其他各类合作奖学金项目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24个月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12-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3-12个月
三、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项目具体选派办法、项目指南、外语要求等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csc.edu.cn)查询。甘肃省选派工作通知详见甘肃省教育厅官网“教育厅文件”一栏。
四、国家公派项目申请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项目。申请人须按照各项目规定时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各项目推荐时间
1.201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日-15日。
2.2016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4月5日。
3.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人于4月5日前、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于4月15日前将所有资料上报人事处人事科(综合楼1316室)。
六、学校申报程序
1.申请人在充分了解和熟悉出国项目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在网上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成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并按照《关于准备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说明》准备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如同意需签署推荐意见。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份(“西部项目”一式四份,一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请在每份材料左上角用订书针装订),按材料清单顺序要求进行装订。申请表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本人报送人事处人事科。
3.申请人填写《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一览表》(见附件)电子版,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不超过500字)一并发至人事科电子邮箱rsk@mail.lzjtu.cn。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不可重复申报公派留学项目。
2.申报西部项目提交的邀请信中,邀请时间应在2016年8月至2017年9月间。2016年留学资格有效期调整至2017年9月30日。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3.西部项目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合格标准者,需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同等条件下,外语合格者优先录取。其他项目外语水平需达到《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4.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过程和目标管理。访问学者每3个月须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留学人员回国必须向工作单位汇报留学成果。
5.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6.为使我校申报人员增加录取几率,请各单位对申请材料认真审核,详细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明确是否重点推荐并详细阐述推荐理由以及将会为该职工创造什么条件等,并注明是否为“重点学科、专业领域”人员。
7.人事处只受理教职工申报。
8.国家留学基金委、省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未经学校推荐,仅网上提报材料者一律无效。
9.由于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类别增多,申请条件提高,留学有效期缩短,有意向申请公派出国的老师应提前留意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信息,以便有充足时间准备相关材料。
附件:《兰州交通大学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项目请人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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