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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的通知

2016年09月27日 00:00  点击:[]

校属各单位:

为大力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有效治理校园交通环境,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校属各单位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执行。

一、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秩序

为有效缓解校园车位不足问题,在北校区停车场建成前,临时增设下列路段为停车路段(附图示):

1、春农路(老邮局与柳云亭间)图书馆十字路口以北道路西侧;

2、祺荫路(老干部活动中心与排球场、网球场间)丁字路口以西道路北侧;

3、北苑餐厅与北校区浴室间道路两侧。

机动车应在划定的停车位及临时增设的停车路段有序停放。禁止在无停车标志的道路和区域停泊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交通要道。

二、严肃校园文明行车规定

1、校内驾车时,应文明驾驶,礼让三先。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导向箭头及交通标识行驶。严禁校园超速行驶(校园限速为15km∕h)、强行超车、校园鸣笛。

2、教学时间,机动车不得在主教学区行驶。因公务活动等特殊原因,车辆确需在教学时间进入主教学区的,相关单位应提前与保卫处做好联系协调工作。

3、在科技教育中心、实验中心等两处单行道循环路段,应严格按照导向箭头、禁行标志安全行车,严禁违规逆行。

三、增强校园交通安全意识

校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活动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切实增强校园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提高交通安全防范能力。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本单位努力营造全员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积极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良好氛围。

附件:新增临时停车路段图示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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