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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保卫处是国家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维护学校稳定,保卫校园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能,全面负责学校的政治保卫、治安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集体户籍管理等工作。同时又负有对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保卫处要在学校党政领导、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领导下,与校内各单位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团结协作,共同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人员工作责任区

1、刘宏漪:后勤集团公司
2、夏淛汜:机电学院
3、李向林:电信学院
4、李康强:环工学院、体育部
5、梁  栋:自动化学院、汉语言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6、曹  毅:运输学院、绿色镀膜中心、机电研究所
7、李高潮:离退休处、设计院、 监理公司、托儿所、附中、附小
8、朱文贤:校党办、纪监处、宣传部、统战部、人组部、科技处
9、栾英田:基建处、产业处、资产处、财务处、空军选培办、学报编辑部
10、华维岗:数理学院、外语学院
11、张  伟:土木学院、建筑学院
12、李其福:化工学院 、艺术学院、经管学院
13、赵永建:图书馆、档案馆、工会、继续教育学院
14、顾惠秀:招生就业处、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
15、齐国刚:国际交流处、信息中心、团委

保卫人员职责:(八熟悉、十检查)

保卫人员应熟悉联系单位基本情况:1、单位辖区范围;2、下设单位和科室;3、负责人及联系电话;4、组建治保组织;5、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6、消防设施器材配置;7、微机和机动车辆;8、重点人员。
保卫人员应对下列情况进行检查:1、治保组织是否发挥作用;2、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落实; 3、值班人员是否落实,是否认真负责;4、门、窗、水、电及消防安全;5、现金和贵重物品安全;6、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7、消防通道及指示标志是否畅通完好; 8、存在哪些问题、隐患及整改情况; 9、重点人员情况;10、内部人员思想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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