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集体户口程序
集体户口迁入办法
1 凡经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为我校本(专)科生、研究生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了迁户手续的,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在学校新生报到处(或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2 毕业分配来我校工作的,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专用相片 2 张,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3 从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的,凭我校人事处介绍信、安宁公安分局签发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专用相片 2 张,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落户手续。
集体户口迁出办法
1 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学校保卫处根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毕业生就业名单统一办理迁户手续,毕业生离校时,凭本人就业报到证领取户口迁移证。
2 毕业生暂缓就业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也可申请将户口暂留学校(最长期限不能超过一年)。
3 转学、退学的学生,凭离校通知书在校内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持有关转、退学文件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户手续。
4 本校集体户口的教职工如有固定住所需要另外立户时,应先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户手续,然后去安宁西路派出所办理户口本。
户口信息查询
本校教工、学生查询本人户口信息,须持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查询。
身份证丢失需要开具有关证明时,还要带本人近期一寸照片 1 张。
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办或到期更换程序:
1 、去安宁西路派出所办理,须持本人证件(学生证或工作证),身份证照片( 2 张)。一月后办好。
安宁西路派出所位置示意图

2 、去兰州市公安局办理,须持本人户籍卡(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借用),身份证照片( 4 张)。 7 日后办好。
兰州市公安局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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